学校师德考核制度(1)
1、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建设考核机制。每年对在职教师进行一次师德考核。
2、成立师德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教师代表组成。全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在中心校统一领导下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考核。
3、制定考核标准及办法,开展礼貌小家、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和学生最满意教师、师德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质服务标兵等评选活动。
4、考核分为优秀(95分以上),合格(90分以上),基本合格(80分以上),不合格(80分以下)。注:满分为100分。考核中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后)进行打分评价。
5、将师德状况纳入教师的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奖励晋级。师德考核结果,要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教师,在全校通报表扬,并向上级部门推荐参评上一级“师德标兵”评眩对于被评选为“师德标兵”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基本合格”的教师实行诫免,对“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6、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权”。对师德有较突出问题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不同状况,经有关部门批准,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行政处分。是党
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视不同状况,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处分。
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予以辞退;造成极坏影响的,给予取消教师资格、开除公职处分;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但不够行政处分或党的纪律处分的,视不同状况,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工资、调整工作或解聘。
学校师德考核制度(2)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教师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特制订本考核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组长由陈智校长担任,学校全体行政人员及各教研组长构成小组成员。
二、考核细则
1、劳动纪律
①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各种教师会议等学校具体要求到会的场合。每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分,事假或不守会议制度每次扣分。
②每旷课一节扣1分,每旷工一天扣3分。
③未经许可,擅自调课,每调课一节次扣主动调课者1分,扣被动调课者分。
④每年事假不超过5天,病假不越过30天(法定假日除外),事假、病假每越过一天扣分。
⑤自觉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以到达大操坪为准),每无故缺席一次扣分。
⑥上班时间在教室内抽烟或在办公室进行文娱活动的,每次扣1分。
2、政治理论学习
①凡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培训或学习,每次都必须有笔记,每缺少一扣1分。
②凡学校要求上交的政治理论学习心得或论文,每缺交一次扣1分。
3、思想道德素质
①凡体罚学生(动手动脚打学生),驱赶学生出教室,拒绝学生进教室等现象的每次扣5分。
②歧视排挤后进生,从而造成其逃学退学等不良现象的每次扣5分。
③道德败坏,男女作风、猥亵玩弄异性学生的每次扣10分。
④利用打牌打麻将,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等活动的每次扣5分。
⑤未经学校许可,以营利为目的的.,擅自在校外办班或兼职的,每次扣5分。
⑥教职工个人乱收费,乱替学生订学习和生活用品的,每次扣5分。
三、补充规定
①本考订制度总分为100分,各小项扣分均不封顶。
②凡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下者,该教师的年度考核则视为不合格。
③凡考核结果得出在9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岗,也不能参与其他评优评先。
④本制度解释权为学校行政。
学校师德考核制度(3)
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资料: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八个方面,详见《__学院__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件一)。
第二条:考核范围:全校教职工。
第三条:考核工作小组:有工会具体负责考核。
第四条:考核时间:每年7月份。
第五条:考核的过程和结果运用:
1、根据考核资料被考核人进行自我考核打分。
2、级部或科室根据工作表现有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打分。
3、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需要,对评价标准中部分项目,采取由学生及学生家长问卷评定的办法。
4、学校考核小组对每个教师的考核等次,张榜公布考核结果;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的3天内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将师德师风考核材料交被考核人签字,最后存档。
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9-70分)、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次。其中自我评价占20%,级部或科室评价占30%,考核组评价占50%(参考学生以及家长评价)。
6、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7、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思考。
8、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处绩效工资,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解聘。
9、对违反下列中的任何一条者,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不讽刺、挖苦、歧视以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学钱交易”。
(3)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
(4)不搞有偿家教,不得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5)不得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理解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
学校师德考核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的专业化师资队伍,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专校在职教职工。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师资科。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教干和教师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9人,其中教职工民主推选的教师代表不少于2人。同时,成立监督小组,成员3人,由学校工会主席和教代会代表组成,代表教职工对考核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三、考核程序
(一)宣传发动
各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安排,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相关文件,明确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意义、原则和程序。
(二)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按照《__区中小学师德考核标准》组织评议。评议分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等四个方面进行。
教师互评占20%,学生评议占10%,家长评议占10%,考核小组评议占60%。其中幼儿园和小学一、二、三年级不组织学生评议,考核小组评议所占比例调整为65%,家长评议所占比例调整为15%。在具体考核操作中,各校可以根据级段实际情况,调整评价维度和分值权重。
师德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三个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35%。
教师互评。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在教职工会议上围绕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践行情况公开述职(为了评价更加精准,建议分完小或级部进行)。参会教职工针对每位教师述职情况进行互评。
学生评议。学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考核小组组织人员深入每个班级,组织学生对所有任课教师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评价。
家长评议。学校可以通过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及工作情况,同时组织进行家长评议,家长(不少于班级学生数的50%)评议采取电话调查或现场问卷调查的形式,可以利用期中家长会等契机提前进行。
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位教师进行实事求是、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填写《__区中小学师德考核表》小组评价内容,由学校存档备查。
四、具体说明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当年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组织和从事有偿家教,或暗示、推荐、强迫学生参加各种机构补习的,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或兼课从事中小学学科类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工作时间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工作效益差,服务态度不好,学生、家长或其他教师意见较大,在学生、家长、同事中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在各级各类评比、招生、考试及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教唆学生作弊的;
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要求家长办私事、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等商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捏造事实无事生非进行人身攻击,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不良言论,或以非正常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的;
不服从学校管理,蓄意辱骂或威胁他人的;
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的;
违反教育教学规章制度,被投诉后查实的;
受到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处理,及违反“五严、六严”规定和“五个不准”,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凡因违法违规正处于被调查阶段的,当年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定格次”。
五、结果运用
教师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评优评先、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培训学习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与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综合运用,师德考核达到优秀的,年度考核优先评为优秀等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只能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在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中每年择优评出若干“师德模范”“师德先进个人”,在全区表彰,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市、省、国家级表彰。
师德考核“不合格”,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同时学校和教育局组织专项师德培训,经培训考核仍不合格的,将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对评议中学生、家长不满意率较高或反映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教师,学校和教育局要组织调查处理,并将查处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六、相关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把师德考核工作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广泛发动,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着力解决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步骤地落实好师德考核工作。教育局对各校的师德考核情况组织抽查。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学校要把师德考核工作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与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绩效工资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教育引导、宣传监督、考核奖惩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发挥先进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师德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师德建设常抓不懈,推动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塑造教师良好社会形象。
重视师德档案建设。学校考核小组将教师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负责建立健全《个人师德档案》,并妥善管理使用。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每年组织一次,年底统一汇总上报区教育局师资科。评议使用的各类表格(汇总表)均由教育局提供样表,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印制。
《__区中小学师德考核表》(一式一份),《__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报区教育局师资科审核、盖章,学校和师资科分别存档,同时要上交考核工作总结。
学校师德考核制度(5)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使全体教师自觉执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师德考核评议制度,具体资料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方面:
(1)热爱群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
(2)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用心参加政治、业务学习。
(3)用心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2、业务潜力方面:
(1)献身教育事业乐于奉献,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技能。
(2)用心参加教研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教的潜力。
(3)注重教学的每个环节,努力提高自己的教科研水平。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严谨治学。
(5)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工作不敷衍了事。
3、道德品质方面:
(1)加强个人修养,服饰整洁大方,说话和气,待人有礼,诚
实守信,言行一致,孝敬父母,家庭和睦,说话要有事实根据,办事力求从实际出发,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遵守公共场所秩序,严谨在网上传播反动言论。
二、奖励措施
1、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把师德考核评议结果作为教师评先树优的前置条件。
2、面向教师的市级以上先进个人、政府教学成果奖、高级职称评定等务必在上学期的师德考核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3、用心按照学校师德师风基本规范要求自己的,将优先评选为师德优秀教师,并予以奖励。
三、处罚措施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予以批评。
(1)政治活动无故缺席二次者。
(2)备课、作业比进度慢二天者。
(3)上课不执行课堂常规,家访没有完成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1)经检查无教案上课。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次。
(3)不用心参加教科研活动。
(4)酒后上课,上班时间睡觉,做私活。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无视国法校纪,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了事,经校方劝导
依然我行我素。
(2)不遵守《教师法》,不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教学方针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四、考核评定标准
(1)师德评议考核的标准务必经全体教师会讨论,并经85%以上的教师同意后实施。
(2)每学期教师师德考核评议结果务必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教职工知晓率到达100%。
学校师德考核制度(6)
1、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建设考核机制。每年对在职教师进行一次师德考核。
2、成立师德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教师代表组成。全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在中心校统一领导下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考核。
3、制定考核标准及办法,开展礼貌小家、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和学生最满意教师、师德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质服务标兵等评选活动。
4、考核分为优秀(95分以上),合格(90分以上),基本合格(80分以上),不合格(80分以下)。注:满分为100分。考核中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后)进行打分评价。
5、将师德状况纳入教师的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奖励晋级。师德考核结果,要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教师,在全校通报表扬,并向上级部门推荐参评上一级“师德标兵”评眩对于被评选为“师德标兵”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基本合格”的教师实行诫免,对“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6、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权”。对师德有较突出问题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不同状况,经有关部门批准,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行政处分。是党
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视不同状况,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处分。
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予以辞退;造成极坏影响的,给予取消教师资格、开除公职处分;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但不够行政处分或党的纪律处分的,视不同状况,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工资、调整工作或解聘。
学校师德考核制度(7)
师德考核评价制度
一、师德考核对象:学校在职在编的全体教职工。
二、师德考核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家长、教师组成三个层面的师德考评组织具体负责师德考评工作。
三、师德主要从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八个方面进行考核。
四、师德考核采取自述、考评表、访谈相结合的办法,由教师考核组、家长考评组、学校考核组三个层面的考评得分按规定比例累加后,综合各方面评价意见和教师本人教育教学实绩作出考核结论。
五、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六、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前置条件。
七、考核结果公示期为五天。
八、本制度经教职工大会透过后实施。
学校师德考核制度(8)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若干意见》和《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精神,围绕学校“促进师生共同主动发展”的办学目标,有效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师德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以履行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考核资料,考核结果与教职工绩效工资挂钩。
二、考核时间
一学期一考核,并于每年的5月、12月进行。
三、考核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书记、工会主席
组员:教导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教师代表
四、考核资料
根据学校《师德规范实施细则》、《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对教师在师德方面的表现,包括爱国守法,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程序
被考核人填写考核表并进行自我评估,自评成绩以10%的比例记入总分。
被考核人在组室内作述职报告,教师间进行互评,互评成绩以20%的比例记入总分。
对被考核人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成绩各以15%的比例计入总分。
学校考核小组在广泛听取,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群众讨论,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成绩,并以40%的比例计入总分。
上述四项分数经汇总后,考核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被考核人相应的考核等第,并构成书面考核结果。
学校考核小组将书面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校级领导的考核,由各教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被考核人若对师德考核结果有异议,能够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学校考核小组提请复核,考核小组应在5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师德考核结果,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六、考核结果与运用
(一)考核结果
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优秀人数约占教职工总数的30%。
(二)结果运用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第的教职工,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思考。
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绩效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七、考核标准
见附件:《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师德考核评价表》
其中,★为师德底线指标。
八、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室。
2、本办法与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同时进行。
3、本办法自教代会透过日开始执行。
学校师德考核制度(9)
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资料: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八个方面,详见《__学院__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件一)。
第二条:考核范围:全校教职工。
第三条:考核工作小组:有工会具体负责考核。
第四条:考核时间:每年7月份。
第五条:考核的过程和结果运用:
1、根据考核资料被考核人进行自我考核打分。
2、级部或科室根据工作表现有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打分。
3、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需要,对评价标准中部分项目,采取由学生及学生家长问卷评定的办法。
4、学校考核小组对每个教师的考核等次,张榜公布考核结果;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的3天内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将师德师风考核材料交被考核人签字,最后存档。
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9-70分)、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次。其中自我评价占20%,级部或科室评价占30%,考核组评价占50%(参考学生以及家长评价)。
6、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7、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思考。
8、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处绩效工资,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解聘。
9、对违反下列中的任何一条者,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不讽刺、挖苦、歧视以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学钱交易”。
(3)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
(4)不搞有偿家教,不得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5)不得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理解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
学校师德考核制度(10)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的专业化师资队伍,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专校在职教职工。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师资科。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教干和教师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9人,其中教职工民主推选的教师代表不少于2人。同时,成立监督小组,成员3人,由学校工会主席和教代会代表组成,代表教职工对考核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三、考核程序
(一)宣传发动
各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安排,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相关文件,明确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意义、原则和程序。
(二)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按照《__区中小学师德考核标准》组织评议。评议分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等四个方面进行。
教师互评占20%,学生评议占10%,家长评议占10%,考核小组评议占60%。其中幼儿园和小学一、二、三年级不组织学生评议,考核小组评议所占比例调整为65%,家长评议所占比例调整为15%。在具体考核操作中,各校可以根据级段实际情况,调整评价维度和分值权重。
师德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三个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35%。
教师互评。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在教职工会议上围绕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践行情况公开述职(为了评价更加精准,建议分完小或级部进行)。参会教职工针对每位教师述职情况进行互评。
学生评议。学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考核小组组织人员深入每个班级,组织学生对所有任课教师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评价。
家长评议。学校可以通过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及工作情况,同时组织进行家长评议,家长(不少于班级学生数的50%)评议采取电话调查或现场问卷调查的形式,可以利用期中家长会等契机提前进行。
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位教师进行实事求是、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填写《__区中小学师德考核表》小组评价内容,由学校存档备查。
四、具体说明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当年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组织和从事有偿家教,或暗示、推荐、强迫学生参加各种机构补习的,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或兼课从事中小学学科类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工作时间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工作效益差,服务态度不好,学生、家长或其他教师意见较大,在学生、家长、同事中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在各级各类评比、招生、考试及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教唆学生作弊的;
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要求家长办私事、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等商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捏造事实无事生非进行人身攻击,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不良言论,或以非正常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的;
不服从学校管理,蓄意辱骂或威胁他人的;
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的;
违反教育教学规章制度,被投诉后查实的;
受到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处理,及违反“五严、六严”规定和“五个不准”,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凡因违法违规正处于被调查阶段的,当年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定格次”。
五、结果运用
教师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评优评先、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培训学习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与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综合运用,师德考核达到优秀的,年度考核优先评为优秀等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只能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在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中每年择优评出若干“师德模范”“师德先进个人”,在全区表彰,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市、省、国家级表彰。
师德考核“不合格”,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同时学校和教育局组织专项师德培训,经培训考核仍不合格的,将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对评议中学生、家长不满意率较高或反映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教师,学校和教育局要组织调查处理,并将查处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六、相关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把师德考核工作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广泛发动,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着力解决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步骤地落实好师德考核工作。教育局对各校的师德考核情况组织抽查。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学校要把师德考核工作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与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绩效工资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教育引导、宣传监督、考核奖惩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发挥先进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师德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师德建设常抓不懈,推动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塑造教师良好社会形象。
重视师德档案建设。学校考核小组将教师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负责建立健全《个人师德档案》,并妥善管理使用。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每年组织一次,年底统一汇总上报区教育局师资科。评议使用的各类表格(汇总表)均由教育局提供样表,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印制。
《__区中小学师德考核表》(一式一份),《__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报区教育局师资科审核、盖章,学校和师资科分别存档,同时要上交考核工作总结。
学校师德考核制度(11)
一、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教职工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由教导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师德分由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行政领导评议和扣分三部分组成。其中教职工民主测评占60%,学校领导评议占40%。
三、教职工民主测评:任课教师由教研组长组织本组全体教师打分,行政领导和未任课的行政后勤人员由全校教师打分。
四、学校领导评分:由学校全体行政领导,包括工会、少先队负责人,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打分测评。
五、在教职工民主测评和学校领导评分两项合计得分的基础上,再按以下几方面实施扣分后,为教职工师德考核最后得分。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校内造成影响扣2分,在县内造成影响记零分。
2、教职工出现违法违纪事件被公安机关处罚,视其情节和影响扣1至5分。
3、教职工由于工作失职出现问题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扣1至2分,受到县通报批评扣2至5分。
4、由于失职造成学生较大安全事故,责任人视其责任扣2至5分。
5、全学期迟到早退超过五次,超一次扣分,有一次无故旷工旷课扣2分。
6、不服从学校合理工作安排,有一次扣1至2分,情节严重者加倍扣分。
7、在校内挑拨是非,扯筋闹架视其情况扣1至3分。
8、师生反映的其它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上级有关规定的问题,一经查实,酌情扣分。
六、根据教职工师德考核最后得分,按40%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取够优秀人数。
七、师德考核总分为15分,低于5分者为不合格,其余为良好。
八、师德考核得分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与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学校师德考核制度(12)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以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扎实地开展师德教育工作。使教师自觉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
二、考核内容
(一)廉洁从教
1、严禁教师违反规定,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其他课余时间私自组织学生在校内外补课或参与社会有偿补课。
2、严禁教师私自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学习资料、书刊及其它商品。
3、严禁教师私自设立名目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学校的正常收费要及时上缴。
4、不准收受学生和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
(二)表率作用
1、在学生面前不说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话。
2、不失人格,爱护名誉,不逃避职业义务。
3、不串办公室聊天闲谈,不说脏话粗话。
4、不在走廊、办公室大声喧哗。
5、不在背后议论他人的是非,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6、注重仪表,穿着适宜,不穿奇装异服。
7、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请销假制度。
8、虚心接受家长的正确意见和建议,不逊斥或无故指责家长。
(三)关心热爱学生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歧视和挖苦学生,不把学生撵出课堂。
2、不上不负责任和无准备的课。
3、认真批改作业,及时辅导。
4、学生犯错误教师能够作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学生有困难教师能够主动帮助解决。
三、考核办法
以上内容,采用民主监督评议的形式进行考核。
1、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发挥党支部、工会、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评议教师师德,学校领导班子对教师进行纪实考核,建立纪实考核表,按照考核内容,根据教师的师的表现每月给教师打分。
2、召开家长、学生座谈会评议教师师德,每学期期末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考核。
3、教师互评的形式,每学期期末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按教师师德考核内容互相打分。
4、教师自评的形式,每学期期末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按教师师德考核内容要求教师实事求是对自己进行评价。
5、学校制定教职工工作考核细则:教师的日常表现有党支部进行考核;班主任工作有德育处考核;课堂教学有教务处进行考核。
6、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以上述考核为依据,对教师进行综合评定,作为对教师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并作为教师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学校师德考核制度(13)
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成绩和作用,激励督促教职工重视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和确保行风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为其年终考核奖惩、职称晋级、聘任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的对象:全体教职工。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二条、考核内容:依法执教、政治立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廉洁从教等内容。
第三条、此项工作归于校长和师德考评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和审定。
第四条、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
第五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况者,考核为不合格:
1、有违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2、工作懒散,不负责任,拒绝接受学校安排的教育工作任务,对学生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一推了之。
3、歧视、辱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4、举止粗俗,出言不逊,搬弄是非,闹不团结,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5、行为失检,教育教学活动中存在有损师德要求的行为,如:
(1)让学生或通过学生家长为自己谋私利。
(2)以捞取钱财为目的,私自或相互介绍迫使学生接受家教。
(3)侮辱猥亵学生。
(4)违反规定,私定复习资料。
(5)参与赌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5、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失误。
第六条、教师基本要求
1、教师结合课内外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培养。
2、所教班级的学生能遵守纪律,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方法和学习习惯,严谨而亲切的教风受到学生的称赞。
3、经常与班主任、学生家长联系,主动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班主任、家长的评价好。
4、关心爱护后进生,重点帮教的学生进步明显,效果好,并有记载。
5、随时随地制止和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并能及时向学校、班主任放映情况,协助处理。
第七条、考核结果处理
1、学校在教师评比先进、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晋级提薪、培训学习时,要充分利用师德考核结果。
2、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该年度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在评优、晋升时优先。
3、对师德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并提名“师德标兵”候选人;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除实行一票否决外,学校要对其进行及时劝诫,经劝诫不改正的,解除聘用合同。
4、如严重违犯师德师风者,按上级有关文件严肃处理,直至待岗、解聘。
学校师德考核制度(14)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使全体教师自觉执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师德考核评议制度,具体资料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方面:
(1)热爱群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
(2)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用心参加政治、业务学习。
(3)用心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2、业务潜力方面:
(1)献身教育事业乐于奉献,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技能。
(2)用心参加教研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教的潜力。
(3)注重教学的`每个环节,努力提高自己的教科研水平。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严谨治学。
(5)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工作不敷衍了事。
3、道德品质方面:
(1)加强个人修养,服饰整洁大方,说话和气,待人有礼,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孝敬父母,家庭和睦,说话要有事实根据,办事力求从实际出发,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遵守公共场所秩序,严谨在网上传播反动言论。
二、奖励措施
1、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把师德考核评议结果作为教师评先树优的前置条件。
2、面向教师的市级以上先进个人、政府教学成果奖、高级职称评定等务必在上学期的师德考核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3、用心按照学校师德师风基本规范要求自己的,将优先评选为师德优秀教师,并予以奖励。
三、处罚措施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予以批评。
(1)政治活动无故缺席二次者。
(2)备课、作业比进度慢二天者。
(3)上课不执行课堂常规,家访没有完成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1)经检查无教案上课。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次。
(3)不用心参加教科研活动。
(4)酒后上课,上班时间睡觉,做私活。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无视国法校纪,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了事,经校方劝导依然我行我素。
(2)不遵守《教师法》,不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教学方针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四、考核评定标准
(1)师德评议考核的标准务必经全体教师会讨论,并经85%以上的教师同意后实施。
(2)每学期教师师德考核评议结果务必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教职工知晓率到达100%。
学校师德考核制度(15)
第一条:考核资料: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八个方面,详见《__学院__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件一)。
第二条:考核范围:全校教职工。
第三条:考核工作小组:有工会具体负责考核。
第四条:考核时间:每年7月份。
第五条:考核的过程和结果运用:
1、根据考核资料被考核人进行自我考核打分。
2、级部或科室根据工作表现有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打分。
3、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需要,对评价标准中部分项目,采取由学生及学生家长问卷评定的办法。
4、学校考核小组对每个教师的考核等次,张榜公布考核结果;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的3天内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将师德师风考核材料交被考核人签字,最后存档。
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9-70分)、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次。其中自我评价占20%,级部或科室评价占30%,考核组评价占50%(参考学生以及家长评价)。
6、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7、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思考。
8、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处绩效工资,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解聘。
9、对违反下列中的任何一条者,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不讽刺、挖苦、歧视以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学钱交易”。
(3)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
(4)不搞有偿家教,不得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5)不得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理解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
学校师德考核制度(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师德,主要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具体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社会服务中处理个人与教育事业、个人与学生、个人与同事、个人与家长和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时,所应遵循的道德行为准则和规范。
第三条 师德考核对象为全体教职工。
第四条 考核工作充分尊重教职工主体地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共同领导师德考核工作,共同承担师德考核责任,是学校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师德考核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全校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即为本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师德考核工作,确定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结果。学校纪委办、纪检监察室、发展规划与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负责监督学校师德考核工作。
第七条 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考核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考核程序组织考评,全面客观、公平公开地评价教职工师德表现。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八条 师德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第九条 年度考核中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中的“德”,主要按照师德评价体系进行考核。
第十条 考核程序分为个人总结、综合评议、结果反馈、异议处理、学校审定。
(一)个人总结。教职工在年度考核时,对照师德考核的内容及要求,对个人年度师德表现进行总结。
(二)综合评议。各单位考核小组根据教职工个人总结情况结合师德考核工作要求、教职工个人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等次。
(三)结果反馈。各单位考核小组向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反馈综合评议结果。确定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要向教职工说明理由。
(四)异议处理。教职工对师德考核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由考核小组组织复核并做出结论。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由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相关情况进一步核实,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结论。
(五)学校审定。各单位提交的考核结果,由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报学校校务会、党委常委会审定。
第四章 考核内容及结果
第十一条 考核内容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_和国家法律法规、丑化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形象的言行;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与统一,损害国家尊严、民族团结、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危及意识形态安全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
(三)有组织、参与黄赌毒、传销、邪教组织等活动,或传播非法出版物等行为;
(四)通过课堂、讲座、论坛、研讨会、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有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或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内容及错误思想等行为;
(五)有违反教学纪律,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六)在课堂教学、科研实验、课外实践等活动中面临突发危险时,有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等行为;
(七)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讽刺、侮辱、恐吓、歧视、体罚学生,或教唆学生讽刺、侮辱、恐吓、歧视、欺凌他人;
(八)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或对学生实施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九)在科研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买卖论文、重复发表自己的科研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各类学术评价活动及其他违反学术道德与科研行为规范的行为;
(十)在招生、考试、推优、入党、保研、奖学金评定、就业及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绩效考核等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十一)有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等行为;
(十二)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十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四条 教职工师德考核合格是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必备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十五条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及研究生导师聘任等工作的首要依据。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师德师风档案,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教职工个人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二级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对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拖延处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师德考核制度(17)
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促使教师真正成为家长、社会满意的教育工作者,从而更好地为教育、为学生服务,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依法执教,爱岗敬业。
(1)遵纪守法,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知道学校师德考核标准并以此为准则。
(2)无违法犯罪率,无体罚,无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无违反上级及学校制度的忌事忌语。
(3)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经常开展师德教育。
(4)积极参加业务进修,提高业务水平、乐意奉献、敬业爱岗。
(5)组室成员举止、谈吐文明、作风正派、树立为人师表形象。
2、热爱学生,严谨治学。
(1)教师要关注以下学生的外显表现:
作业经常不交的学生;离群孤独的学生;行为和情绪速变的学生;成绩骤然下降学生;明显消瘦学生;上课思想不集中学生;满脸倦容学生;爱打瞌睡学生;过分打扮自己或突然不注重打扮的学生;离家出走的学生;酗酒的学生;身体出现红肿或有瘀痕的学生;害怕上学或害怕回家的学生;用钱挥霍无度的学生。
(2)发现上述现象,教师要多关注这些学生,给他们更多爱心和关怀。
(3)多花时间聆听学生的倾诉并与他们交谈,在赢得学生信任的基础上,了解学生上述行为的成因,及时采取相应的帮助与指导。
(4)尊重学生,保护学生的隐私。
(5)要保持宽容耐性,允许他们逐步改进,并在改进过程中作出适当的帮助与鼓励。
3、团结协作,尊重家长。
(1)教师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它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齐心协力参与教育教学实践。要重视对年青教师的帮带工作,开展好师徒结对等活动,促使青年教师尽快站稳讲台。
(2)热爱所在年级组、教研组等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支持集体领导成员的工作;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主动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优化育人环境。
(3)要经常与家长联系,普遍家访每学期不少于一次。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对家长要文明礼貌,不训斥、指责家长。
4、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1)严格执行师德“三不准” 即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准对学生实施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等实物和旅游、娱乐等服务。
(2)有正确的是非观、集体荣誉感,在师生中有良好声誉。
(3)能主动为学校、邻里排忧解难,能帮助关心组内同事。
(4)实行晚婚晚育,家庭关系和睦,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5)能主动为学校、组室献计献策,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
二、考核步骤及方法
1、考核分自我考核、家长或学生评议、学校考核等,各种考核方式相互结合。
2、针对学校实际,择定部份内容,有重点的进行考核,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三、奖惩措施
1、考核结果与教职工期末考核挂钩,作为其中的内容计分。
2、对模范遵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优良的教师学校予以表彰。
3、师德考核成绩占年度考核总成绩的20%以上。年度考核优秀者应从师德考核优秀中产生,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聘任教师职务、晋级晋职、评选先进。
学校师德考核制度(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师资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 考核对象、内容、原则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 考核标准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本依据,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考核详细内容见附表)。
第四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规范地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二、坚持师德师风考核与业绩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
三、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以年度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
核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第三章 考核组织、形式、程序
第五条 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具体组成人员为:
组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领导
成 员: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教师工作处),办公室主要成员单位为: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工会、团委、人事处(教师工作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实验教学部)、研究生院、科研处、学报编辑部。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师德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制定、宣传教育、检查评估等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涉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和监督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以及考核等日常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组长由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 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学校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由各单位、各部门组织,作出综合评议结论和等次,并报教师工作处备案。
一、专任教师考核所在教学单位承担,考核形式、程序为: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单位评价、综合评议、确定等次、结果反馈、结果公示,结果备案。
个人自评。本人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自我评定,填写附表1,上交所在教学单位。
学生评价。教学单位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对本学期任课教师的师德师风量化打分,取其平均分。对担任两个班及以上的任课教师,按各班测评分数取其平均值计算。填写附表2,评价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任课教师学生评价的数据进行统计处理。
单位评价。教学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对每位教师进行评价,填写附表3。在机关行政部门工作的老师根据所教授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在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任课教师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成员不得为自己评分。
综合评议。各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对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单位评价进行审核,作出综合评议初步结论。填写附表6。
确定等次。所在教学单位评价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结果反馈。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向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反馈综合评定结果和等次。向确定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说明理由,并听取教职工本人意见。
结果公示。各教学单位统一组织,面向本单位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教职工对本单位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向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反映,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负责组织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综合评定。教职工对核实后做出的综合评定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申诉。未在5个工作日内申诉的,按照所在教学单位综合评定结果确定。
结果备案。各教学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综合评定结果和等次汇总(附表6)报教师工作处备案。有评定意见为不合格的,须写明详细事实。
二、行政教辅及工勤人员考核有所在单位承担,考核形式、程序为:个人自评、单位评价、综合评议、确定等次、结果反馈、结果公示,结果备案。
个人自评。本人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自我评定,填写附表4,上交所在单位。
单位评价。所在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对行政教辅及工勤人员进行评价,填写附表5。
综合评议。各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党支部对个人自评、单位评价进行审核,作出综合评议初步结论。填写附表6。
确定等次。所在单位评价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结果反馈。各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党支部向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反馈综合评定结果和等次。向确定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说明理由,并听取教职工本人意见。
结果公示。各单位统一组织,面向本单位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教职工对本单位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向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党支部反映,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党支部负责组织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综合评定。教职工对核实后做出的综合评定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申诉。未在5个工作日内申诉的,按照所在单位综合评定结果确定。
结果备案。各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综合评定结果和等次汇总(附表6)报教师工作处备案。有评定意见为不合格的,须写明详细事实。
第七条 针对专任教师的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单位评价满分均为100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一般由上述三种评价的有效结果合成而得,合成比例为个人自评占30%、学生评价占30%,单位评价占40%。
第八条 针对行政教辅及工勤人员的个人自评、单位评价满分均为100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一般由上述二种评价的有效结果合成而得,合成比例为个人自评占40%、单位评价占60%。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
第九条 有违反贵州财经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详见《贵州财经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行为之一者,实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条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职工个人档案。
第十一条 在职称/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导师遴选、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推选及干部选拔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工。
第十二条 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连续两年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应调离所在岗位,并给予降职降级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学校人事处(教师工作处)承担。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