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办法(1)
一、奖励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员工积极向上的氛围,激励企业员工不断提高自己,表彰和奖励优秀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奖励对象 公司在册全体员工
第三条 奖励条件和程序
(一)勤工奖: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当给予勤工奖
(a)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财资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成绩的。
(b)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c)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受损失的。
(d)长期遵守纪律,有带动性作用的。
(e)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f)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员工。 奖励程序:
1、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并写出申请报告;
2、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事部核实;
3、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审核;
4、由总经理批准。
奖励标准:
勤工奖名额按季度每个部门设一名,由各管理中心季度绩效考核为优秀、分数最高的员工获得。勤工奖每季度评审一次,与季度绩效考核同步进行。
获得勤工奖的员工,其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二)年终评奖
每年度年终,评定出部分年度优秀员工奖,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年度优秀员工由四个季度考核累计分数最高的前三名员工获得。获得年度优秀员工奖的员工,其基本工资先晋升一个档次再晋升一个级别。
(三)行政奖励
(1)奖励办法: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升。
(2)奖励标准:嘉奖三次等于记一小功,记小功三次等于记一大功,记大功三次给予职务晋升。
记小功一次,基本工资晋升一级;记大功一次,基本工资晋升两级;记大功三次,给予职务晋升,其基本工资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再定档定级。
(3)奖励程序:奖励由主管领导依据事实提出申请报告,所属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根据上报资料经查实后签署意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复核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存档,人事部将批准报告传递一份给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依据。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奖励:
①对改善公司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有重大贡献者。
②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者。
③在对外接待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成绩显著者。
④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⑤为保护公司财产和顾客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⑥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成本有显著成效者。
⑦其它为公司经营与发展作出贡献的行为。
二、问 责 制
第一条 问责原则: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各中心、各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划分,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与职权相适应,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把履责和问责结合起来,做到有功有绩必奖,失职渎职必究、必罚,以此树立良性的责任导向。通过问责,真正建立起较为科学、完备的岗责体系,把公司强化执行力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第二条 问责范围
公司所有决策、管理和生产活动。
第三条 问责对象 公司全体在册员工。
第四条
问责措施
一、管理问责措施: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一次以上的;
2、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试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一次以上的;
3、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三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2次以上;
4、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二次以上的;
5、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2次以上的;
6、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两次以上的;
7、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二次以上的;
8、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一次以上的;
9、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85分的;
10、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1人以上;
11、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2次以上的;
12、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一次以上的。
13、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二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一次以上的;
14、印章管理混乱,未经批准就盖章或审批手续不到位就盖章两次以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良以上等级。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危及用车人员安全一次以上的;
2、司机酒后驾驶一次以上的;
3、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二次以上的;
4、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使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二次以上的;
5、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五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五次以上;
6、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三次以上的;
7、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三次以上的;
8、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三次以上的;
9、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三次以上;
10、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资料资料遗失的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二次以上的;
12、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造成资产遗失数额较小一次以上的‘
13、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75分的;
14、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二人以上;
15、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三次以上的;
16、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二次以上的。
17、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大意,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三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二次以上的;
18、印章管理混乱,未经批准就盖章或审批手续不到位就盖章三次以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以上等级。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危及用车人员安全三次以上的;
2、司机酒后驾驶二次以上的;
3、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五次以上的;
4、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使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五次以上的;
5、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八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八次以上;
6、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五次以上的;
7、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五次以上的;
8、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五次以上,严重威胁司乘人员人生安全的;
9、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五次以上;
10、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资料资料遗失三次以上,或者遗失重要资料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三次以上的;
12、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造成资产遗失数额较小三次以上,或者遗失较大数额资产一次以上;
13、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60分的;
14、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三人以上;
15、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五次以上的;
16、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三次以上的。
17、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五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三次以上的;
18、违规使用印章,给公司造成较小损失或纠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给车辆和司乘人员造成损害的;
2、司机酒后驾驶三次以上或醉酒驾驶的;
3、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造成车辆重大损失的;
4、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发生事故造成司乘人员人生伤害或车辆损害的;
6、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公司核心资料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资料遗失的;
7、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遗失重大资产或者违规处理公司电脑、设备给公司造成公司核心资料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资料外传等重大影响和损害的;
8、职工食堂管理混乱不卫生,发生员工集体食物中毒等严重食品卫生事件的;
10、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11、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串通被考核部门和被考核人员弄虚作假的;
12、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严重原则和方向性错误,给公司造成较坏影响的。
13、违规使用印章,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纠纷。
三、一般性问责措施(全公司通用)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外出的一次以上;
2、不按规定请、销假者达一次以上
3、一个月内无故上班迟到或者早退一次以上;
4、上班时间内发现打牌赌博、玩游戏的一次以上;
5、工作态度差,上班时间到其他部门串岗影响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一次以上;
6、故意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的;
7、不注重仪表易容和话语文明影响公司形象二次以上;
8、会议迟到2次以上或者无故缺席一次以上;
9、工作责任心差,发生问题相互推诿责任一次以上;
10、通讯工具不通畅,导致无法及时联系二次以上;
11、利用职务便利要求业务单位吃请;
12、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一般性商业秘密一次以上。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良以上等级:
1、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外出三次以上;
2、不按规定请、销假者达三次以上
3、一个月内无故上班迟到或者早退三次或旷工一天以上;
4、上班时间内发现打牌赌博、玩游戏三次以上;
5、工作态度差,上班时间到其他部门串岗影响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三次以上;
6、故意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的,造成较小损失的;
7、不注重仪表仪容和话语文明影响公司形象三次以上;
8、会议迟到三次以上或者无故缺席二次以上;
9、工作责任心差,发生问题相互推诿责任二次以上;
10、通讯工具不通畅,无法及时联系导致不能及时安排工作达二次以上;
11、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业务单位财物500元以下;
12、因玩忽职守、督导不力或业务疏忽导致3000元以上损失的;
13、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一般性商业秘密二次以上。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不能评为合格以上等级:
1、上级包庇下属在办公秩序方面或绩效考核过程中舞弊,或弄虚作假的;
2、因玩忽职守、督导不力或业务疏忽导致5000元以上损失的;
3、通讯工具不通畅导致无法联系,不能及时安排工作影响公司利益较大的;
4、故意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的;
5、损坏或遗失公司重大物品、设备的;
6、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或收受业务单位财物500元以上的;
7、瞒报、迟报一般突发事件的;
8、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五次以上者,或者无故旷工累计达两天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
2、屡次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3、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致使公司遭受较大损失;
4、煽动他人不服从管理规定或怠工;
5、以权谋私、利用职权侵占公司财物或收受业务单位财物2000元以上,或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给公司造成较坏影响和一定损失;
6、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
7、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损失;
8、一个季度内连续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或全年月度绩效考核不合格超过4次;
9、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
10、未经公司同意,在其他单位兼职损害公司利益;
11、通讯不通畅导致无法联系,影响公司重大利益;
12、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10次以上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
13、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 以上问责事由中,发生重大经济损失,或导致严重后果的,或者造成公司重大决策失误的,本中心或者项目指挥部所有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问责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管理中心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制度,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中心;
2、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研究后决定;
3、董事会决定具体处罚意见后,由总经办下发执行;
4、处罚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第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办法(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新股发行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是指向原股东配售股票(以下简称“配股”)和向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以下简称“增发”)。
第三条、上市公司发行前条所述新股,应当以现金认购方式进行,同股同价。
第四条、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所募集的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第五条、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应当由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担任发行推荐人和主承销商。
第六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新股发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上市公司申请以其它方式发行新股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新股发行条件及关注事项
第八条、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其发行申请:
(一)最近3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擅自改变招股文件所列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三)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组中进入公司的有关资产的财务会计资料及重组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招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存在为股东及股东的附属公司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当重点关注下列事项,并在尽职调查报告中予以说明:
(一)存在对公司经营能力和收入有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
(二)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相比,公司重要财务指标如应收帐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异常,可能存在重大风险;
(三)公司现金流量净增加额为负,且经营性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可能出现支付困难;
(四)公司曾发生募集资金的实施进度与原招股文件所作出的承诺不符,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频繁,使用效果未达到公司披露的水平;
(
公司管理办法(3)
第八章 附 则
第九十六条 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参股期货公司的,适用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第九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07 年 4 月 15 日起施行。2002 年 5 月 17 日发布的.《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7 号)、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设立、变更、终止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4]41 号)、《关于期货经纪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者股权结构、住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4]42 号)、《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设立、解散、合并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4]46号)、《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股东资格及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5]155 号)同时废止。
公司管理办法(4)
为了满足广大职工对知识及精神文明的不断增长要求,管理好工会图书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图书馆管理
(一)图书馆管理人员要熟悉馆藏图书,保管好图书,要及时准确排列录入新书,不得出现重号,并熟悉图书分类方法,同版本书不得出现异号,如有差错要及时改正。
(二)每天需整理架上书及报纸、期刊,桌椅摆放要整齐,要保持图书馆阅览室干净卫生,桌椅清洁无灰尘。
(三)要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积极辅导读者阅读,管好阅读室秩序,制止读者吵闹,保持安静,要求读者遵守规章制度。
(四)报纸期刊要及时上架,闭馆前须关灯、断电、关闭风扇、空调、门窗。
(五)馆内业务工作计算机是图书馆的业务工作设施,不得作为它用,图书资料要定期备份数据,以防信息丢失。
(六)图书馆是重点防火部门,禁止吸烟,禁止一切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器,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及其危险品。
图书管理人员需会使用防火器材,节假日前夕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不留安全隐患。
第二条读者须知
(七)室内禁止吸烟、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和扔纸屑。
(八)读者借阅图书在计算机上查阅图书信息应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随意删除、卸载硬盘上的文件,违者罚款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请保持室内清洁安静,请勿大声喧哗,进入阅览室应关闭手机或将手机打到振动,请讲究文明,谢绝穿背心、拖鞋者进入阅览室。
(十)请爱护阅览室其他一切设施,书刊报纸及座椅应轻拿轻放。
(十一)阅览室的书刊不得随意携出室外,否则按窃书处理。
(十二)请爱护图书,严禁涂抹折损。
第三条借阅证的发放及管理
(十三)渭华集团所有职工均可凭本人工会会员证到图书馆阅览室办理图书借阅证,办理图书借阅证须缴纳押金50元。
(十四)图书借阅证应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涂改,否则本馆有权收回。借阅证遗失后,应及时到馆说明情况,办理挂失手续,办理新证须缴纳一元新证工本费。如读者办理新证后,原证找回应立即将旧证交回本馆,补证费不退。如发现新旧证同时使用,一经发现罚款10元。
公司管理办法(5)
为切实加强移动通讯费用管理,本着“必需、合理、节约”和“一线从宽,二线从紧”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1.集团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
2.成员企业助理(包括财务主管)以上干部。
二、报销定额标准
1.集团公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每月500元;部门(含本级的业务部门)助理以上中层干部每月200—300元;一般员工根据工作性质及需要,每月50—150元。
2.成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月250—500元,其他人员补贴标准由企业自定。
三、报销办法
1.移动通讯费用每月按定额标准以现金形式发放。
2.原采用银行托收方式由集团公司统一支付移动通讯费用的,自2011年1月起取消托收,以自费方式支付。
四、其他有关规定
1.各部门、成员企业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单位下年享受补贴人员的`补贴定额列表报集团公司资产行政部,集团公司资产行政部负责对补贴定额进行审核,经集团公司核准后执行。如确因工作需要,定额标准超支过大需要追加定额的,经集团公司核准同意后可适当增加定额补贴。
2.各成员企业应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对本企业人员的移动通讯费用补贴作出规定,按有关政策做好通讯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管理办法须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备案。
3.享受补贴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手机号码并开机使用,以不影响工作。
4.本办法自2011年8月1
日起施行,凡集团公司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5.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资产行政部负责解释和完善。
公司管理办法(6)
公司暂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差旅费借款;
2.零星购物借款;
3.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条 因公出差借款程序:
1.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3.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四条 零星购物借款借款程序:
1.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3.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五条 借款限额:
1.除特殊情况外,借款金额一般以不超过员工一个月的工资额为限。
2.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领用备用金的个人,要定期(不定期)报销,报销后预借备用金数额不得超出规定限额。
第七条 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八条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九条 财务部门在每月底进行暂借款清查,口头或书面通知当事人催其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为5天)清帐,否则从工资中扣除其借款。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解释,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司管理办法(7)
二00四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评 选 办 法
二00四年是沈阳置业有限公司迈向成功的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这与广大干部、员工的辛勤努力是分不开的。为此,公司决定,表彰一年来为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目的及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弘扬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
3、评选务求与部门、干部、员工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给公司带来的社会荣誉紧密联系;
4、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广大的干部、员工加倍努力的工作。
二、评优委员会
公司成立评优委员会。
组长:
组员:
日常组织工作由总经办负责。
三、奖项设立
(一)集体奖项
1、最佳团队奖 2、最佳服务奖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干部 2、优秀员工
四、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集体奖
1、最佳团队奖
评选范围:公司业务部门
评选条件:
(1) 出色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各项工作任务;
(2) 为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产品品牌做出突出贡献;
(3)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
(4)部门具有较强的具有无私奉献精神,风气正,凝聚力强,有一个良好的沟通渠道;
(5)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员工之间有较高的配合意识和协作精神,能自觉主动与其他部门搞好协作,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6)能模范地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最佳服务奖
评选范围:公司职能部门
评选条件:
(1)出色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各项工作任务;
(2)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
(4)有良好的主动协作精神,经常受到客户或其他部门的表扬。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干部
评选范围:公司中层干部。
评选条件:
(l)较好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工作计划;
(2)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或采取激励手段,提高整个部门的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动本部门员工遵章守纪,在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部门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风气正,凝聚力强,有较好的协作精神;
(5)认真做好对下属员工的培训工作,具有较强的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
2、优秀员工
评选范围:主管及所有员工。
评选条件:
(l)为完成本部门二00四年工作计划做出突出贡献;
(2)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对待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3)工作效率高,及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勤恳恳、无私奉献;
(5)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具有较强协作精神,群众威信较高。
五、评比方法
(一)推荐方式
1、先进集体、优秀干部由公司主管高层领导推荐;
2、优秀员工人选由各部门推荐;
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最终由评优委员会确定。
(二)评比要求
1、各部门在推荐人选时需依据评比原则,推荐的人选不得超过本部门总人数的10%,不足10人的部门可推荐1人;
2、推荐人选时,要严格把关,结合年终的考核结果,被推荐人应具有先进性和说服力;
3、事迹材料的内容要实事求是,能以数据反映的需以数据反映。
(三)上报时间
各部门需于12月6日前将所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含电子版)上报公司总经办。
六、奖励方法
(一)对被授予先进集体的部门,公司颁发奖牌,并给予该部门员工适当的奖励;
(二)对被授予优秀干部、优秀员工称号的先进个人,公司将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
沈阳置业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公司管理办法(8)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规范公司资料管理,加强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资料,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增强公司资料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资料范围
公司建档范围确定为:
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理会形成的文件材料;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劳动工资、人事、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经营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产品生产、能量消耗、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材料;仪器、设备方面的文件材料;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维修方面的文件材料;科研、技术引进、转让方面的材料;教育培训方面的文件材料;信息、情报方面的文件材料;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转摘于wmxz.net 以上文件材料包括决议、决定、条例、规章制度等法规性文件,各类会议文件、重要记录、工作计划、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文件资料、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技术图纸、方案、厂商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以及百利集团主要职能活动和员工在从事研发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对公司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公司资料还包括声像资料:照片文件资料(含新闻、科技、艺术照片,由原版、翻版底片、照片、文字说明构成);影片文件资料(含原版底片、拷贝及文字说明);录音文件资料(含唱片、录音带);录像文件资料(含政治、经济、科技、文娱、广告活动)。
三、公司内部各中心/部门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并应承担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护文件、资料的义务。
第二章 管理体制及其机构职责
四、实行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由集团总经办负责主体文件资料的管理,并对其他部门的文件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总经办设立文控中心,配备文控中心管理员分管公司主体文件资料工作,由系统管理部直接领导。文控中心管理员的职责是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文控中心既是公司文件、文件资料工作的行政职能管理部门,又是永久保存和保护文件资料的机构,同时又是开发利用文件资料资源的信息交流中心。
文控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负责规划、协调全公司文件、资料工作,对各中心/部门文件、资料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2.制订和组织实施公司关于文件、资料工作的规章制度。
3.负责公司文件和有关资料的收集、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保护、统计等工作。
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文件资料密级划控和守密、解密工作。
5.开展文件、资料宣传、咨询活动,做好文件、资料开放和利用工作,主动为公司各项工作和员工服务。
6.发挥文件资料的教育功能,将文控中心办成公司培训、教育基地之一。
7.开展文件资料编研工作和信息开发交流工作,发挥文件资料的信息源作用。
8.组织公司各部门文件管理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负责指导他们的工作。
9.做好防火、防盗、防虫等工作,确保文件资料安全。
第三章 文件材料的管理工作
六、文件资料材料的收集:
1.建立、健全立卷归档制度,确立归档范围、归档时间、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永久保存、保存10年、3年、1年等);注明文件的版本号。
2.对遗缺不全的文件资料,采取不同措施,积极收集齐全;
3.及时催办理完毕的文件上交回收,在检查齐全后整理立卷归档。
七、文件资料的归档、立卷与管理:
1.区分全宗,确定立档单位。
2.分类:依据文件资料来源、时间、题目、内容、字母顺序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分类除按大类外,同时按部门、是否保密、保密程度来分。
2.1 大类分为:制度/规定:s;文件:f;资料:d;档案:a;合同:b。
2.2 部门拼音缩写:物控:wk;生管:sg;仓储:cc;品管:pg;研发:yf;技术:js;客服:kf;采购:cg;生产:sh;市场:sc;销售:xs ;设备:sb;财务:cw;oem:wb;后总:hz;总经办:zj;人力资源:rl;制造中心:zz;营销中心:yx;研发技术中心:yj;财务中心:cw;广州分公司:gz;上海分1公司:sh;北京分公司:bj;香港分公司:xg;信念公司:xn。
2.3 保密用y表示,非密级则用n表示。
2.4 密级:绝密:as;机密:cs;秘密:ps;无:op
编码原则:编码共为十二位数,□(文件资料大类)□□(部门前两位拼音缩写)□(是否保密)□□(密级程度)□□(年份)□□□□(流水号)。如总经办2004年某份制度编码为:szjnop040001。
3.归档前将资料分类,分组放置在待办卷宗内。
4.案卷排列:立卷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组卷,卷内文件把正文、底稿、附件请示和批复放在一起,编制案卷目录和案内目录。
5.整理案卷,使之厚度适宜,控制在1cm至2cm之间,材料过窄应加衬边;材料过宽应折叠整齐;字迹难辨认的,应附抄件;以每一案卷端正书写标题。
6.对所有公司文件资料系统排列,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文件资料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7.每年对文件资料进行一次清理,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8.对文件资料的收进和移出、案卷数量、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定期上报主管部门。集团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兼职或专职文控员应定期(每月两次,分别于月初、月中)报送相关资料至文控专员。
9.公司文件资料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的,保管期限从长。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文件资料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销毁。
10.公司应采取严密管理措施,防止文件资料失密和泄密。
八、文件资料的保管:
1.防止文件资料的损坏,延长资料的寿命,维护资料的安全;
2.公司设立专门地点或专用文件库保存文件资料;
3.做好文控中心室的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门窗应结实牢固。
九、文件资料借阅、利用工作:
1.总监级(含)以上人员借阅非密级文件资料可直接通过文控中心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文件资料时,须填写《借阅文件申请表》(附件1),部门经理签批、总经办系统管理部经理核审后方能调阅。
2.公司文件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文件资料禁止调阅,机密级文件资料只能在文控中心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文件资料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本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跨部门的由系统负责人批准;跨系统的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3.案卷一般仅供在文控中心阅看,立卷的文件、资料可外借。外借的须办理登记手续。
4.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星期,到期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5.借阅文件资料者应爱护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借阅文件资料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6.外单位借阅文件资料,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文控中心。其抄摘内容也须总经理同意且审核后方能带出。
7.公司内文件资料利用的方式有:1)提供文件资料原件;2)提供文件资料复印件;3)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8.出文部门负责人要求或同意时,文控中心应主动向各部门、员工提供公司文件资料编研信息服务,主要方面为经营战略信息、管理信息、产品信息、专题技术信息等。
第四章 文件资料的鉴定和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文件资料。当某些文件资料到了销毁期时,由文件资料管理员填写《公司文件资料销毁审批表》(附件2)交部门主管人员、系统管理部经理审核,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凡属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文件资料由系统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2.销毁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指定专人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字。
3.对已失效的、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文件资料,文控中心管理员须认真核对,编制《销毁清单》(附件3),将批准的《公司文件资料销毁审批表》和销毁的文件清单一起归档,并永久保存。
第五章 附 则
1.文控中心积极采用电脑信息系统对文件资料进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2.本办法由总经办解释、补充。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管理办法(9)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第二章
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配备人员见附表1)第四条
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见附表1)第五条
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第六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第七条
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第八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第九条
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l
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l
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l
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l
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公司管理办法(10)
隧道分公司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第二章 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配备人员见附表1)第四条 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见附表1)第五条 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第六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第七条 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第八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第九条 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l· 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l· 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l· 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l· 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公司管理办法(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第二章 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 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五条 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 (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 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第四章 固定资产析旧 第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 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净残值率按3%计算。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八条 直线法的折旧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二)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三)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值×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第五章 固定资产购置、报废与管理 第九条 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的年度预算应包括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预算。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样式附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并按下列程序核准: 1)预算内购置固定资产5,000元(不含)以下由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共同审批;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总经理或助理总经理审批,三万元以上的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凡预算外购置固定资产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亏损企业扭亏期间不得购置固定资产,特殊情况必须购置的,一律按程序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十一条 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购置或经办公室指定规格、型号后由申请部门自行购置。 第十二条 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应向总公司办公室报送《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调样式附后),经总公司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鉴定并签署意见后按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转呈有关领导批准报废。 第十三条 原则上维修费用小于净值的`固定资产不予报废。 第十四条 总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并详细登记,年内会同财务本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第十五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应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门负责。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第六章 财产清查 第十七条 总公司办公室和财务本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终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办公室和财务本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和“固定资产盘亏表”,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本部据以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 财产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帐外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值,按新旧程度估计确定折旧额,并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额后作为净值。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2年。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管理办法(12)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原则
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2坚持“四不讲”,不讲条件,不讲情面,不讲照顾,不讲客观,奖罚分明,逗硬考核。
3.3物业管理经理行使对物业管理人员的`考核权,对公司负责,公司对物业管理经理考核,各主管对员工进行考核。
4、考核时间:
每月26-28日前由物业管理经理向对各岗位管理人员进行打分考核。各主管对各岗位进行打分考核并公司审查、备案。
5、考核内容
5.1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5.2岗位考核执行情况。
6、考核办法:
6.1物业管理人员各岗位工资由标准工资和考核工资组成,其中考核工资根据公司对各岗位的工作要求中划定考核工资。具体物管经理每月200元,物管员、收费员、维修员、保安为每月100元,保洁员为每月50元,作为当月的考核工资。其伙食、交通、通讯补贴除外。其余为标准工资。
6.2工作考核实行100分/人、月制考核,全面达标为100分,依次为94、84、74、64共五个等级。
6.3得分为95-100分者,得全月考核工资。
6.4得分为85-9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30%
6.5得分为75-8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80%
6.6得分为64-7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30%。
6.6得分为64分以下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50%。直至当月违反同一规定两次及以上者,加倍考核。
7.0考核通则
7.1奖励
7.1.1对公司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有突出贡献,使公司增加收入上2万元或减少损失2万元以上者,奖5~50分/次。特别突出,晋升一级工资。
7.1.2工作业绩突出,受到业主/使用人书面感谢表扬者,奖5~10分/次。
7.1.3参加行业、区、市级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获市级嘉奖,奖15分/次,记功一次。
7.1.4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1.5拾金不昧,奖1~10分/次,数额巨大,加倍奖励。
7.1.6公司的单项奖励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7.1.7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物业服务工作有实际收获和较好推动作用,奖5~20分/次。
7.1.8及时制止治安、消防及其它突发事件,保护了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奖5~20分/次。
7.1.9精打细算、修旧利废、厉行节约、降低物管成本有较大成果,奖5~20分/次。
7.1.10对设施设备进行技改,延长设施设备使用寿命、相关消耗下降有明显效果者,奖5~2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1.11坚持原则,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事迹突出者,奖5~2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2考核
7.2.1迟到、早退、旷工,按《考勤制度》规定执行。
7.2.2着装不规范、佩戴不完整,扣1分/次。
7.2.3姿态不端正、行为不规范,扣1分/次(项)。
7.2.4语言粗俗,服务被业主有效投诉,扣5分/次(项)。
7.2.5不服从指挥,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扣3分/次(项)。
7.2.6破坏团结、拨是弄非,工作推委、拖拉,扣3分/次(项)。
7.2.7工作期间,干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扣3分/次。
7.2.8当班饮酒或酒后上班者(因公饮酒者,酒后不得上班,不在本考核之列),扣5分/次。
7.2.9当班吃零食,禁区内吸烟者,扣2分/次。
公司管理办法(13)
1. 目的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业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车辆使用与管理
3. 权责
管理部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控制。
4. 内容
4.1 列入公司管制车辆为:(别克)、(长安之星)、(奥拓)、(皮卡)。上述车辆由管理部总务负责管理。
4.2 出车作业流程
用车人员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各部门经理、厂长签核→总务组填写“出车单”→司机凭单出车→办事→回厂。
4.3 出车审批
4.3.1 市区公务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后,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2 本地区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3 本地区以外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由管理部派车。
4.4 用车管理
4.4.1 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4.4.2 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凭管理部主管签发的“出车单”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4.4.3 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通报管理部,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4.4.4 管理部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4.4.5 有驾驶执照的经理厂长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管理部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返回完后应及时还。
4.4.6 原则上实行驾驶员定车定人安排,特殊情况由管理部作适当及时调整。
4.5 车辆保养
4.5.1 驾驶员应及时保养、维护好车辆,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保证使用车辆的正常运行,要确保行车安全。如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正常运作时,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妥善解决,以备用车之需。
4.5.2 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厂内车棚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驱车外出停放,如因违反而影响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5.3 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4.6 车辆相关费用报销、行车线路及违章
4.6.1 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过路费、油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除由规定由相关部门主管外(如保险费),驾驶员凭发票、出车单等单据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费报销作业办法》规定进行作业。
4.6.2 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各类用品时,先填写“请购单”经总务审核,并报管理部核准后,必要时须经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修车或添置各类用品,并录入“维修保养记录表”(附件六),事后开票附请购单经管理部初审,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如在行车途中,发生非人为的故障(如爆胎等现象),司机必须立即打电话报告主管后,再进行维修。回厂后必须迅速补上相关手续。
公司管理办法(14)
公司提案管理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员工针对公司现状提出建设性的改善意见或改革方案,籍此改善公司经营管理,节减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活力,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总经办负责组织对改进提案的全程管理工作,包括: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在公司内广泛地宣传并营造出改进的良好氛围;收集公司改进提案,整理、汇总改进提案中的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对改进提案进行分析、评价,汇总改进措施;协调各部门进行有效地改进;对重大改进提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改进提案的相关资料的归档;改进提案总结与奖励。
责任部门负责改进提案的改进措施的制定与具体实施。
二、细则
第一条
提案项目范围:
(一)重点建设性提案项目
1、
作业流程的改进;
2、
市场渠道开拓方案、营销手段及营销创意;
3、
广告宣传创意设计、形象设计、产品设计;
4、
具开拓市场潜力的新品种的引荐、引进;
5、
控制、节约成本费用、简化作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新方法;
6、
减少或预防浪费的方法;
7、
对公司采购、营销、仓储、物流运输、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建议;
8、
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的调研、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等;
9、
公司急需解决的难题;
10、
其它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建议和提案。
(二)一般性意见、改善措施项目
1、
各种操作方法的改进及现场改善;
2、
设备保养方法、废料利用、节约能源、作业安全等的改善;
3、
对于质量、管理制度、人员结构、各项隐患防护等的改善;
4、
对不良行为的举报及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各项建议。
第二条
提案申请、审核程序
1、提案申请人填写《提案申报单》,并附详细实施方案,经部门负责人评审后交总经办,口头申报无效;
2、总经办将《提案申报单》存档,并交主管总监对提案进行评审;
3、一般性建议、改善措施等提案直接由主管总监鉴定批准,予以实施。重点建设性提案项目提交总经理评议复审;
4、提案实施如需经费开支,报总经理批准核定;
5、提案实施需其他部门、人员予以配合,由总经办协调;
6、提案审核结果,由总经办反馈给提案人。如提案未被采纳通过,总经办还应注明原因并通知提案人。
第三条
提案评审依据
1、提案的客观性及具体性,即要求提案人把现状真实地反映出来,以事实和数据说话;2、提案把握问题原因的准确性,即要求提案人把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找出来;
3、提案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即要求提案人针对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具体的改善对策,也就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对只提问题不提解决办法的提案被视为无效提案;
4、改善的绩效性,一切提案都以绩效为导向,这种绩效不一定是以金钱去衡量,它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它的判定标准是促使公司向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第四条
提案效果的评估、鉴定
1、提案采纳实施后,由实施部门经理填写《提案效果报告》《提案改善评分表》,并备齐报告所需的数据、图表等资料,交总经办。
2、总经办在收到上述提案资料后一周时间内,会同实施部门经理、主管总监及相关责任部门组成评定组,评定组根据该项目创造性大小、水平高低、难易程度、经济效益大小、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率大小等进行复核与综合评定,并将结果上报总经理。
第五条
提案奖励
1、公司根据《提案改善评分表》,对提案申请人员进行奖励;
2、奖励办法
分类等级
评分值
奖
励
奖金
奖励
a
90分(含)以上
1000
大功一次
b
80分(含)以上
500
小功一次
c
70分(含)以上
300
嘉奖一次
d
60分(含)以上
100
嘉奖一次
不采用或暂保留的
每3项
100
3、对因改善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改入的,超过5万元的,总经办专案提报总经理核定奖励奖金。
4、联名提案的奖金分配由第一提案人主持分配。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表:《提案申报单》《提案效果报告表》《提案改善评分表》
提案申报单
编号:
年
月
日
部
门
提案人员
提案名称
现状说明
(改善原有)
提案内容
(改善方法、措施)
实施步骤
(时间、责任人)
经费开支
预计效果
(达成目标)
审核批准
部门经理意见
年
月
日
主管总监意见
年
月
日
总经理意见
年
月
日
提案效果报告表
提案名称
编
号
实施单位及人员
日
期
为什么改善
简要叙述其动机、原因
改善前的情况
详尽叙述改善前方法、效率及关键数据
怎样改善
详尽叙述改善过程、方法及费用开支情况
改善效果
(改善后的情况)
详尽叙述改善成效(附证明等资料)
评定组意见
签字:
总经理核定意见
签字:
提案改善评分表
提案编号:
年
月
日
提案名称
得分
项目
评分标准
标准
部门经理初评
评定组
复评
动
机
20%
主动发觉
15—20
原有缺陷不足而激发
None
上级指示
1—6
创造性
15%
独特发明、发现
10—15
参考资料并加以改良
5—9
引进或摹仿其他公司
1—4
可行性
25%
可依提案或稍修改后实施
15—25
需进一步检查修正后实施
None
只能实施少量方案
1—5
效
果
20%
达到预期目标
15—20
有明显改进
None
有少量提高
1—6
应用范围
10%
公司各部门
None
部分部门及人员
4—7
本部门
1—3
职务相关性
10%
直接相关
间接相关
1—5
不相关
None
合计
总分:100
总经理核准
公司管理办法(15)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消费金融业务发展,规范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消费贷款是指消费金融公司向借款人发放的以消费(不包括购买房屋和汽车)为目的的贷款。
第四条 消费金融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消费金融”字样。未经银监会批准,任何机构不得在名称中使用“消费金融”字样。
第五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消费金融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六条 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出资人;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消费金融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
(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备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六)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七)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七条 消费金融公司的出资人应当为中国境内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并分为主要出资人和一般出资人。主要出资人是指出资数额最多并且出资额不低于拟设消费金融公司全部股本30%的出资人,一般出资人是指除主要出资人以外的其他出资人。
前款所称主要出资人须为境内外金融机构或主营业务为提供适合消费贷款业务产品的境内非金融企业。
第八条 金融机构作为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5年以上消费金融领域的从业经验;
(二)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三)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四)信誉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五)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六)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消费金融公司股权(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并在拟设公司章程中载明;
(七)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和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
(八)满足住所地国家(地区)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指标要求;
(九)境外金融机构应当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或已设有分支机构,对中国市场有充分的分析和研究,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已经与银监会建立良好的监督管理合作机制;
(十)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金融机构作为消费金融公司一般出资人,除应当具备第(三)、(四)、(五)、(六)、(七)、(八)、(九)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的条件。
第九条 非金融企业作为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二)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三)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四)信誉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五)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六)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消费金融公司股权(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并在拟设公司章程中载明;
(七)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非金融企业作为消费金融公司一般出资人,应当具备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 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可以在消费金融公司章程中约定,在消费金融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当经营失败导致损失侵蚀资本时,及时补足资本金。
第十一条 消费金融公司至少应当有1名具备5年以上消费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经验,并且出资比例不低于拟设消费金融公司全部股本15%的出资人。
第十二条 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银监会根据消费金融业务的发展情况及审慎监管需要,可以调整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十三条 消费金融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银监会批准,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条件由银监会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消费金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核准制度。
第十五条 消费金融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报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变更公司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股权或调整股权结构;
(四)变更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
(五)修改公司章程;
(六)变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调整业务范围;
(八)改变组织形式;
(九)合并或分立;
(十)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六条 消费金融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银监会批准后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其他法定事由。
第十七条 消费金融公司因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其清算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八条 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行政许可程序,按照银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变更及业务经营过程中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第三章 业务范围及经营规则
第二十条 经银监会批准,消费金融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人民币业务:
(一)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二)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
(三)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
(四)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五)境内同业拆借;
(六)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七)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
(八)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九)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一条 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不应超过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且借款人贷款余额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消费金融公司应当按照银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业务经营规则,建立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
第二十三条 消费金融公司应当遵守下列监管指标要求:
(一)资本充足率不低于银监会有关监管要求;
(二)同业拆入资金余额不高于资本净额的100%;
(三)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四)投资余额不高于资本净额的20%。
有关监管指标的计算方法遵照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的有关规定。银监会视审慎监管需要可以对上述指标做出适当调整。
第二十四条 消费金融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审慎的资产损失准备制度,及时足额计提资产损失准备。未提足准备的,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十五条 消费金融公司应当建立消费贷款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根据资金成本、风险成本、资本回报要求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消费贷款的利率水平,确保定价能够全面覆盖风险。
第二十六条 消费金融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可靠的业务操作流程,充分识别虚假的申请信息,防止欺诈行为。
第二十七条 消费金融公司如有业务外包需要,应当制定与业务外包相关的政策和管理制度,包括业务外包的决策程序、对外包方的评价和管理、控制业务信息保密性和安全性的措施和应急计划等。
消费金融公司签署业务外包协议前应当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业务外包的主要风险及相应的风险规避措施等。
消费金融公司不得将与贷款决策和风险控制核心技术密切相关的业务外包。
第二十八条 消费金融公司应当按规定编制并报送会计报表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报表。
第二十九条 消费金融公司应当建立定期外部审计制度,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将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的年度审计报告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消费金融公司应当接受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碍。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必要时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
第三十一条 消费金融公司对借款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对外泄露。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的,消费金融公司应当采取合法的方式进行催收,不得采用威胁、恐吓、骚扰等不正当手段。
第三十三条 消费金融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银监会有关监管要求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业务办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使借款人明确了解贷款金额、期限、价格、还款方式等内容,并在合同中载明。
第三十四条 消费金融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消费金融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区别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采取暂停业务、限制股东权利等监管措施。
第三十五条 消费金融公司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客户合法权益的,银监会可以依法对其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消费金融公司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银监会有权予以撤销。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出资人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适用境外出资人的条件。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中“以上”均含本数或本级。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9年第3号)同时废止。
公司管理办法(16)
美的公司员工培训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员工素质,增进知识、技能,开发员工潜能,使员工具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素质、业务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培训分外出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外出培训包括脱产培训、外出培训、外出考察学习与交流等;内部培训包括集团内部、事业部内部、公司内部和部门内部培训等。
第二章 培训职责
第三条 管理部是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与集团、事业部培训工作的业务衔接,并指导、协调、督促公司各部门开展部门内部培训工作。
2.负责公司培训和学习平台的建立和管理。
3.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培训制度体系及培训整体方案的设计与规划。
4.负责组织调研员工培训需求,协助员工个人制订职业发展规划,制订公司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考核、评价公司培训管理,建立、维护公司培训档案。
第四条 各部门培训职责
1.负责调研本部门员工培训需求,制订本部门员工培训的年度/月度计划。
2.组织部门内部培训。根据特殊岗位需要,组织岗位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并进行考核与评价。
3.协助公司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 培训计划
第五条 年度培训计划
1.部门根据发展目标和员工职业发展需求,于每年12月15日前制定下年度培训需求和计划,报管理部。
2.管理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培训目标,结合各部门培训需求和计划,于每年12月底制订公司下年度培训计划。
3.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由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年度培训计划表》,附表一),送事业部备案,并发至各部门。
4.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调整由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月度培训计划
1.各部门负责总结本部门上一个月的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月度培训统计表》,附表二),同时制定下一个月的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表》,附表三),并于每月26日前与相关的培训资料一起提交管理部。
2.管理部对各部门的培训计划及统计进行分类、汇总、整理,编制《月度培训计划汇总表》(附表四)、《月度培训统计汇总表》(附表五)管理部部长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事业部备案,并发OA给各部门。
第四章 培训项目实施
第七条 岗前培训及岗位培训
1.所有新进员工,三个月内必须完成岗前培训所有课程。
2.岗前培训目的是让新员工了解集团、事业部的基本情况,熟悉公司企业文化,掌握工作知识和技能,增强责任心和荣誉感,把个人职业生涯与企业的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
3.应届毕业生的岗前培训统一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组织,管理部和各部门共同协助。
4.新招聘员工(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由集团统一举办,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的员工需延长试用期限。
5.新工人岗前培训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部协助,经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员工必须参加补考,补考不合格的取消入厂资格。
6.新员工入厂后三个月内必须参加岗位培训,岗位培训应按“做什么会什么”的原则进行培训,由本部门负责。
7.对转岗或停工三个月以上的人员要重新进行岗位培训。
8.各部门应经常性、不定期组织开展本部门员工的岗位培训。
第八条 继续教育培训
1.继育教育是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岗位技术工人的人力资源开发。
2.继续教育的目的是补充、更新、拓宽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促进专业人员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3.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管理部和各部门协助实施。但特殊的,有针对性的培训由公司管理部组织实施。
4.特殊岗位技术工人的培训由本部门提出培训需求,管理部协助组织实施。
第九条 公司中高层干部及重要骨干人员的培训主要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 培训实施规定
1.本部门负责组织的培训,培训实施前三天本部门应将《培训通知》(附表六)交至管理部备案。
2.培训实施时,培训组织者必须认真填写《员工培训考勤记录表》(附表七`),培训结束后,培训组织者应在三天内组织评定学员的成绩,并记录在《员工培训考勤记录表》交至管理部。
3.具体培训项目实施形式包括课堂教学、户外拓展、读书与知识分享计划、培训沙龙等。
4.参加培训的人员应按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须由上级领导(至少是科室负责人)批准。对于迟到、早退、旷课和扰乱培训秩序者按事业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处罚。
5.外出、外聘培训及培训讲师管理有关规定参照事业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 培训效果评估
第十一条 培训效果评估的方式因培训项目而异,培训组织部门须对每次培训的效果作出相应的评估和追踪,具体评估方式参照事业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个人培训考试成绩及培训评价报告,作为考核和升迁的
重要参考;部门培训开展情况亦作为部门工作绩效考核的一个考核指标。
第六章 培训费用及外出培训审批
第十三条 培训费用预算列入公司年度费用预算。由管理部负责编制培训费用预算,经管理部部长审核、财务部部长会审,总经理审批,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四条 员工外出培训必须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附表八),报部门负责人、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经理人、后备经理人外出培训必须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会审或备案)。外出培训活动中开支的住宿费、车船费等列入培训费用。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参考事业部相关文件制定,未涉及内容遵照事业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美冷字[2019]39号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修订权和解释权归管理部。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附表:
附表一:年度培训计划表;
附表二:月度培训统计表;
附表三:月度培训计划表;
附表四:月度培训计划汇总表;
附表五:月度培训统计汇总表;
附表六:培训通知;
附表七:员工培训考勤记录表;
附表八:外出培训申请表。
附表一:
美的空调事业部
年度培训计划表
单位:
编制: 审核: 审批: 年 月 日
附表二:
空调事业部商用空调公司
年 月份培训情况统计表
部门:
填表人: 审核: 填表时间:
附表三:
空调事业部商用空调公司
年 月份培训计划表
部门:
填表人: 审核: 审批: 填表时间:
附表四:
美的空调事业部
年 月份培训情况统计表
单位:
填表人: 审核: 填表时间:
附表五:
美的空调事业部
年 月份培训计划表
单位:
填表人: 审核: 审批: 填表时间:
附表六:
空调事业部商用空调公司
培 训 通 知
编号:
附表七:
空调事业部商用空调公司
员工培训考勤记录表
考勤符号如下:出勤√ 请假 △ 缺勤 ×
附表八:
空调事业部商用空调公司
外出培训申请表
年 月 日
公司管理办法(17)
创建文明单位,是推进公司“三个文明”建设不断发展的有效形式。为了在全公司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加强和规范企业文明单位的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印发《重庆市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三个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由上级党委、行政授予的综合性集体荣誉称号。
二、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由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和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命名;公司级文明单位、处室、船舶、班组,由中共重庆轮船总公司委员会和重庆轮船总公司批准命名。
三、重庆轮船总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全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下设办公室,与党委工作部合署办公,负责总公司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和日常工作;在交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委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协助下属单位的组织、申报和衔接工作。
四、总公司级文明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组织领导好。党政主要领导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分管领导、工作部门落实,职工广泛参与,实际效果明显。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开拓,勤奋务实,廉洁奉公,团结协作,作风民主,职工信任。
2、思想建设好。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民主与法制教育,引导职工树立“富民兴企”、“司兴我富,司衰我穷”的共同价值观、人生观和正确的世界观。
3、改革竞争好。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和公司总体发展方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关系,不断深化改革,提高综合竞争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
4、生产工作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大力发展生产,搞活经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内部管理科学民主,坚持安全生产,搞好优质服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生产、工作、效益居于先进水平。
5、文化建设好。重视科学技术的应用和职工的教育,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读书活动、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创建学习型组织,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工作能力。
6、文明风气好。广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爱岗敬业、岗位奉献”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认真宣传贯彻《交通行业文明公约》和《市民公约》,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各种文明细胞创建工作坚持不懈,树立企业新风。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安全事故,无严重违纪问题发生;计划生育各项考核指标达到国家要求;环境整洁,清洁卫生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五、总公司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命名与奖励
1、司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考核、批准、命名,每年组织一次。委级文明单位按照《重庆市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执行(下同)。
2、凡总公司所属单位、处室、船舶、班组,制定创建规划,落实创建措施,开展创建活动并取得成效的,可向总公司提出申报。
3、司级文明单位(处室、船舶、班组,下同)由总公司文明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评审。
4、经批准命名和复查合格的司级文明单位,参照市交委确定的渝委办[1998]4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进行精神鼓励的同时,当年可按照单位人均月工资50%的标准发给奖金,还可以给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以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所发奖金进入生产成本。
5、文明单位在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方面成绩突出的,在复查合格的当年亦可比照上款规定的奖励标准,一次性发给职工奖金。
六、文明单位的复查
1、委级文明单位按市交委规定进行复查。
2、司级文明单位两年复查一次。凡已命名的司级文明单位,每隔两年要对照文明单位条件进行自查,向总公司送交自查报告,由总公司组织复查,并通报复查结果。
3、对司级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总公司对司级文明单位的复查,严格坚持“六好”标准,对领导班子不团结,管理混乱或主要领导成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政策因素外出现严重亏损的,服务质量下降的,安全工作未达标和计划生育超标的单位,坚持实行一票否决,撤销文明单位称号。
七、在企业改革、调整中,撤销或合并的单位不再保留文明单位称号。
二00五年一月十九日
公司管理办法(18)
XX省XX市电信分公司
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电信“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中国电信的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完善和扩大社会监督网络,更好地接受社会的监督,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中国电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监督员条件:
一、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中国电信、支持中国电信事业。
二、关心中国电信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社会威望和知名度,具有准确掌握国家政策水平和中国电信发展方向的能力。
三、能够实事求是对中国电信服务进行监督,并能将广大群众对中国电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聘任单位。
第三条 社会监督员聘任范围:
本人自愿应聘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社会团体代表及民主人士。
第四条 社会监督员聘任方式:
由电信分公司聘任,事先征得被聘人员所在单位及被聘任人同意。社会监督员聘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到期后自动解聘,也可以续聘,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四年。聘书由电信分公司统一制发。
第五条 社会监督员职责:
一、及时了解xx市电信分公司有关政策规定,了解分公司对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安排,了解分公司服务工作情况及社会呼声与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聘任单位反映。
二、社会监督员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定期不定期对中国电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暗访并及时反馈暗访信息。
三、向社会宣传中国电信的有关法律、政策、规定。
四、配合xx市电信分公司进行专项调查研究。
第六条 社会监督员联系制度:
一、社会监督员在了解到对电信服务方面的情况后,恳请及时和聘任单位纪检、监察及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室等部门进行联系。联系电话:
二、社会监督员的暗访方式主要采取电话、信函或登门走访等形式,了解中国电信的服务工作情况。
三、不定期组织社会监督员进行学习,了解电信行业的发展方向、发展前景,学习电信服务行业新政策及新业务。
四、每年召开一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议,介绍一年来中国电信的服务情况;解析中国电信服务中存在问题;听取社会监督员对中国电信服务的感受;听取社会监督员了解到的对中国电信服务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介绍下一年度市电信分公司对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
五、年末走访慰问社会监督员。
第七条 本办法由电信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施行。